本报太原6月18日讯(实习记者 李京益)在今天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文物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振华表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是将公民、组织法定的文物保护权利义务落到实处的重要手段。即将施行的《山西省文旅保护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政策引导、购买服务、表彰奖励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
据了解,为有效破解古建筑保护利用难题,2017年3月,我省率先在全国实施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文明守望工程”。从“文明守望工程”实施方案的制定,到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办法的出台;从支持社会力量参与30条政策的出台,到文物认领认养工作指南的施行;从曲沃率先启动文物认领认养实践探索开始,到全省文物认领认养“巨手擎”项目遍地开花等,我省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已经初步形成了社会力量多主体、多方式参与的良好局面。
责编: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