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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将全面执行国家组织胰岛素专项集中带量采购降价结果

发布时间:2024-09-09 09:44 浏览量:16

日前,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胰岛素专项接续及干扰素省际联盟集采 等5批次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自2024年7月20日起,全省各公立医疗机构、参加三批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军队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等,均可按中选价格,对此次集采胰岛素专项接续中选结果实施采购,以保障医改红利持续释放、惠及更多群众。


此次胰岛素接续采购中选价格稳中进一步下降,以唯一连续A类中标的超长效基础胰岛素类似物甘精胰岛素U300为例,在首轮集采的降幅上,再降10%。按照每天使用15单位来计算,日均治疗费用仅3元,如是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者负担将更低。随着集采药品进基层,集采覆盖面持续扩大,质优价宜的中选药品将惠及更多人民群众,推动糖尿病在基层的长期规范化管理。


血糖波动危害更甚,控糖应重点关注长效平稳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我国糖尿病人群高达1.41亿,位列世界第一。山西省是我国糖尿病大省,根据2020年最新数据显示,山西省18岁及以上居民糖尿病患病率为10.8%。


对此,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内分泌科支部书记、科主任朱亦堃表示,山西省的居民饮食以面食等碳水化合物为主,因此糖尿病患病率在全国范围内相对较高。然而,由于许多患者对糖尿病缺乏充分认识、难以坚持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及长期用药带来的经济压力,血糖控制的效果往往不理想。


“在糖尿病管理中,保持血糖稳定至关重要。”朱亦堃解释,“就像在冬天反复进出温差过大的室内外容易导致感冒一样,同理,血糖经常性大幅度波动造成的影响,可能比持续性高血糖更严重。短期内,波动可能引发头晕和视力模糊,长期可能导致视网膜病变、肾脏损害、 神经病变和心脑血管问题等。因此,糖尿病患者在注意血糖监测的同时,更要遵循医嘱合理用药来避免血糖大幅度波动。”


《中国 2 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20 版)》指出,对于使用口服药物血糖控制不达标的糖尿病人群,建议尽早起始胰岛素治疗,通常选用基础胰岛素。指南同时指出,血糖目标范围内时间(TIR)应达到 70%以上,即24小时内应有70%的时间,使血糖保持在目标血糖范围内(3.9~10.0 mmol/L)。


集采胰岛素进基层,家门口管好糖尿病


由于糖尿病群体数量庞大,从患者家庭到国家经济负担逐年加重。柳叶刀子刊一项研究显示,在中国所有省级行政区中,根据疾病程度不同,糖尿病人群的人均经济负担预估将从2020年的518.3元~6796.3元增加到2030年的905.2元~11227.4元。这就对药物可及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灵石县人民医院内分泌肾内科主任张红艳表示:“近年来,灵石县糖尿病患者人数已超过两万,但基层群众对糖尿病的知晓率、控制率和治疗率依然不高。通过大量的科普宣传工作,目前基层患者普遍知道胰岛素对糖尿病的控制有重要作用,但对胰岛素仍存在一些误解,认为一旦开始使用胰岛素,可能会产生依赖,一辈子都离不开。因此,导致胰岛素治疗起始较晚,血糖波动较大,未能实现早期控制和达标治疗。”


基层医疗体系作为慢病管理的第一道防线,让更广泛的基层群众以实惠的价格“使得上、用得起”先进的治疗药物,是助推基层糖尿病等慢病管理规范化的重要基石。


张红艳解释,灵石县人民医院在糖尿病治疗方面的药物储备较为齐全,但县内一些基层卫生院在药物供应上相对匮乏,随着集采药品逐渐下沉到基层,越来越多患者能用上优质低价药,大大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降糖药物价格的下调,可以助力更多糖尿病患者,能够用得上、用的起更优的治疗方案,包括胰岛素在内的个体化治疗方案,从而使得血糖控制优质达标,减少或延缓并发症的发生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