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晋中12月20日讯(记者 刘业飞 通讯员 常春梅 王臻)国家税务总局榆社县税务局驻村工作队借助“爱心超市”,倡导社区居民通过遵纪守法、义务劳动、配合工作等方式来获取相应“爱心”积分,以积分兑换所需商品。这种形式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为实现乡村振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了力量。
该局驻村工作队队长石晓红介绍,驻村工作队制定了“爱心超市”管理制度、积分兑换注意事项、积分评分标准等一系列制度。居民们以劳动换取积分,以积分兑换物品,转变了少数人“等、靠、要”的思想,激发了居民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形成了一股抢着干、比着干、干得好的良好氛围。“爱心超市”是该局助力乡村振兴、切实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商品涉及扫把、拖布、洗衣粉等生活物资,惠及社区742户、1800余名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