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详情

2019年至2023年太原法院共审结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一审案件265件

发布时间:2024-06-03 09:07 浏览量:2

本报太原6月2日讯(记者 王佳)“2019年至2023年,太原法院共审结包括强奸、猥亵、强迫、组织、介绍卖淫类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一审案件265件。”近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五年来太原法院审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情况。


近年来,太原法院不断深化少年审判司法理念,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将特殊、优先、全面、综合保护理念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办理中。


太原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严惩,该判处重刑的绝不手软。对92名罪犯依法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对1名利用监护人身份长期性侵未成年人、严重践踏法律红线和伦理底线的罪犯,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对14名利用职业便利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严格用足用好法律,判决从业禁止,最大限度预防再犯罪,为未成年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大力推进审判延伸工作,实现司法保护效能最大化。


值得一提的是,太原中院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主动作为,与检察、公安、民政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太原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动协作机制工作指引》,建立包括性侵害犯罪记录反馈、家庭教育指导、多元救助等18项联动协作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强大合力。出台《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指引》,成立10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00余份,对100余名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推动监护人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出台《涉未成年人案件心理疏导工作机制》,成立“太原市少年法庭心理疏导中心”,为60名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进行心理疏导。


责编: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