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6月30日讯(记者 王龙飞)近日,省工信厅下发通知,组织开展首批企业首席数据官(Chief Data Officer,以下简称CDO)试点申报工作。
通知指出,根据《山西省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指南(试行)》,确定一批省级CDO试点企业开展试点,推动省内企业开展CDO制度建设,提升企业数据管理意识和能力,引导企业充分挖掘数据要素价值,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培育企业数字化竞争力。
通知明确了申报条件:申报企业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或数字化服务企业,运营管理规范,近三年财务、经营状况、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安全和环保事故;申报企业重视数据管理工作,生产、经营、管理数字化基础较好,具有较大规模数据资源,数据产品和服务能力突出,在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鼓励省属国有企业、省级重点产业链、专业镇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DCMM2级及以上等级贯标企业等积极申报试点。
试点任务共4项,分别是:制度体系建设,试点企业要建立CDO制度体系,主要包括数据人才制度、数据管理制度、数据评价机制等;用数能力建设,试点企业要开展数据战略制定、数据项目研发、数据资产入表、数据应用场景挖掘、数据安全保障等方面工作,持续深化DCMM的推广应用;数据文化建设,试点企业要开展数据文化培训,提升员工数据思维能力、数据处理能力、数据应用能力;数据价值化建设,试点企业要以CDO为首,利用企业相关生产经营数据,创新管理服务、支持产业研发设计、赋能产业链上下游,开展数字化转型项目建设,推动企业降本增效,探索建立行业数据集,提升企业数字化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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