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涉爆单位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3月2日,沁源县公安局沁河派出所深入辖区涉爆单位黎霍高速项目部开展民爆安全检查,并组织涉爆人员培训工作。
活动中,该派出所民警首先对爆炸物品的存储、消防器材的使用、视频监控系统运行、出入库登记、值班值守等制度落实方面进行了检查,并要求爆破单位负责人要强化安全措施和监督管理,如实登记爆炸物品数量、种类、使用情况,并进一步完善台账,要切实做到台账全面规范、数量清、底数清,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此外,该派出所民警还对涉爆从业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培训中,该派出所民警对民爆物品购买、运输、领取、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要求涉爆单位要定期检查储存仓库“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等措施到位情况;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建立自查自纠档案备查;要加强涉爆人员管理,加强岗位培训,储存库值守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能胜任岗位工作;要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
通过开展此次对涉民爆单位安全检查及涉爆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有效促进了涉爆单位安全防范措施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最大程度消除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辖区内民爆销售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本报记者 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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