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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资金15.6万元 太原因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获奖励

发布时间:2021-12-21 09:38 浏览量:194

本报太原12月20日讯(记者 王雁)日前,记者从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今年11月全省各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情况已出炉。太原市因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较大,获奖励15.6万元。


据悉,11月,太原市市区优良天数21天,优良率为70.0%,优良天数比去年同期增加3天;重污染天数0天,比去年同期减少1天。根据实时监测数据,11月,太原、大同、晋城、朔州、晋中、忻州、临汾、吕梁8个市获得奖励,其中朔州市获得的奖励资金最多,为73.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