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6月10日讯(记者 王佳丽)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近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同时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省安委办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安全生产举报途径、举报范围、奖励激励举措等相关内容的宣传推广工作,拓宽宣传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部门网站、宣传海报、展板和手册等多种方式,将举报奖励工作与安全生产各类宣传活动和行政执法检查等日常工作相结合,积极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扩大向基层群众推广的覆盖面。公开曝光企业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和执法案例,引导职工和群众认清安全生产隐患的潜在危害,拓展延伸隐患举报的社会触角。
目前,省安委会已将建立完善企业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与明察暗访重点清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力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从企业层面加强教育引导,鼓励从业人员报告发现的事故隐患或者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所报告的事故隐患等级及时实施相应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同时,发动全员查找安全隐患。充分运用“明察暗访+媒体曝光”机制,开设“隐患曝光台”专栏,对重点行业领域和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报道。生产经营单位要在作业场所的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和宣传栏等醒目位置设立长期举报奖励公告牌,公布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二维码、“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入口,列明“12345”举报电话及其他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举报的方式和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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