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吕梁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相关部门领导等出席发布会。
据了解,《条例》共三十一条,分别从违法建设界定、职责分工、控制措施、处置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经吕梁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4月1日经山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出台特色亮点,既参考了先进地区工作经验,也结合了该市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条例》的实施,将实现对违法建设的“快查快处”,明确了对正在开挖、搭建且当事人拒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立即拆除等行政强制措施,解决了违法建设“在下达执法文书中长高”“在投诉中建成”的问题。同时,细化明确了对违建主体以及相关参与方的惩处标准,不断提高违法成本,凝聚部门合力,形成“不能违、不敢违、不想违”的良好局面,对于该市有效治理违法建设,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马秀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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