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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统筹完善交通卡口疫情防控和重点物资运输工作

发布时间:2022-04-08 08:55 浏览量:1

本报太原4月7日讯(记者 张剑雯)记者今天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为进一步统筹完善交通卡口疫情防控和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该厅疫情防控领导组紧急安排部署,为重点物资货运车辆发放《通行证》。对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健康码为绿色、行程码无异常、体温测试正常的司乘人员,持《通行证》准予通行。

《通行证》由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公安机关联合印制,由运输企业提出申请,经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审核后发放。为方便重点物资货运车辆办理《通行证》,各市要在环城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1—2个便民防疫检测点,对进入我省的货运车辆和人员按照防疫规定检查正常并签订个人疫情防控承诺书后发放《通行证》。

疫情防控期间,各高速公路出口实行客货分道通行,充分利用现有“绿色通道”,开辟货运车辆专用通道,增加检测力量,每个收费站至少开设一条货运车辆专用通道。规模较大的高速防疫卡口可视货车流量增设货运车辆专用通道或指定专用高速卡口。

各地对省外运输重点物资的车辆实行点对点(规定路线和起讫点)运输管理,实行无接触(司乘人员不下车、不与本省人员接触,做好全程防护)运行,由货源企业进行闭环管控,有条件的要在交通卡口就近设置省外车辆临时停车场。要建立外省《通行证》互认机制,对持有外省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机关核发《通行证》的车辆不得进行劝返,严禁简单以车籍地、户籍地作为限制通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