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7月18日讯(记者 王雁)今天,记者从太原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秋季起,政府购买全市民办学校小学阶段学位,小学阶段所有在校生学费实行“零收费”。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统筹考虑办学质量、市场需求、经济发展水平和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太原市发改委拟定了太原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太原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费、住宿费、课后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2022年秋季起,政府购买全市民办学校小学阶段学位;小学阶段所有在校生学费实行“零收费”;初中阶段学费、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制定基准价格;目前初中阶段学费的基准价格,最高为24000元/学年·生。在基准价格基础上,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最高上浮10%,下浮不限。
对于课后服务收费,非寄宿制学校为解决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无人管”的问题提供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公办学校政策执行。寄宿制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已计入教育培养成本,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课后服务费。学校为方便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可参照相同办学层次公办学校的相关规定,坚持“自愿和非营利”的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学校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要单独立账。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向自愿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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