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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康复护理师职业基本要求》地方标准实施

发布时间:2023-10-23 09:51 浏览量:1

本报长治10月22日讯(记者 冯毅松)10月20日,长治市《康复护理师职业基本要求》(以下简称《要求》)地方标准正式实施,标志着长治市医养、康养产业从事护理和康复服务的工作人员有了明确的评价体系。


《要求》由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省老年医学学会、长治医学院、山西世元健康教育有限公司共同起草,率先在长治市大健康公共服务基地施行,适用在研发、培训、实践中,不仅能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还可以在促进就业与再就业、引导职业教育培训规范化开展、构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以及实现技能就业、技能成才奠定基础。


《要求》作为长治市出台的首个新型复合型大健康人才标准,对于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培育应用型大健康人才、完善康养服务、促进健康中国意义重大,让老年人拥有更贴心、更专业的康养生活,真正实现晚年高质量生活。


《要求》的制定,填补了我省相关领域地方标准空白,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人才专业化培训、专业化管理、标准化操作,对提升康养服务行业水平、树立标准化健康理念、发展标准化健康产业、完善健康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责编: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