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7月29日讯(记者 郝薇 实习生 沈久煜)7月29日,记者从省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聚焦建筑保温材料应用领域监管薄弱环节,全面加强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有效提升其本质安全水平。
省住建厅副厅长郭玉斌表示,在设计选用环节,严格消防设计审查,对选用的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一律不出具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从源头保障质量安全。
在进场检测环节,坚持“先检后用”,落实进场验收制度,执行建设单位委托、建设或监理单位现场见证取样复验要求,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在施工作业环节,保温工程施工及隐蔽工程等验收前,建设单位需组织自查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隐蔽或下一道工序,住建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在竣工验收环节,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建设单位重点查验保温材料进场验收资料,选用不符合标准保温材料的无法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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