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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科技奖提名工作 共设7类奖项

发布时间:2022-02-28 10:52 浏览量:1

本报太原2月27日讯(记者 王龙飞)2月24日,省科技厅发布消息,组织开展2022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

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范围包括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科技创新特殊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奖和科学技术合作奖等7类奖项。被提名的个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科学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违纪、学术不端、失信等不良记录;外国籍人选应当长期对华友好。

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分为两类,授予下列个人和组织:一是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重要建树的个人;在科学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个人。该候选人应当仍然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二是在科技创新中做出具有颠覆性重大创新创造的个人和组织。

科技创新特殊贡献奖人选不受国籍限制,授予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优秀企业家,通过发挥自身优势和企业优势,推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有重要科学发现的个人。

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有重要技术发明的个人。其核心技术应当已获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授权,且仍在有效保护期内。

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重大工程及管理创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

企业技术创新奖授予研发投入力度大,具备优良的创新环境和鼓励技术创新的体制机制,自主研发能力强,持续发展能力强,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并产生显著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为山西转型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

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通过广泛开展科学技术合作,取得重要科学技术成果,向省内的个人或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成果显著,为促进山西省科学技术与省外、境外的交流合作作出重要贡献的国外、省外、省内的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科技管理人员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等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