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治理体系和政府治理能力不仅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整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部署、全方位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十四五”时期我省面临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12月7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相关领导深入解读《山西省“十四五”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是我省的一项创新性工作
《规划》是国内首个关于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专项规划,是我省的一项创新性工作。
《规划》的主要内容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发展现状。主要是对我省“十三五”期间在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所取得的主要成效进行了总结,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
第二部分为总体要求。主要是明确“十四五”期间我省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坚持的指导思想、实现的主要目标、遵循的基本原则,同时对2035年的远景目标进行了展望。
第三部分为主要内容。从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数字政府五个维度切入,总结拓展了近年来我省政府治理的有效经验和做法,涵盖了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应急管理、生态保护等政府职能,全面包含了法治、廉政、服务、效能、信息化等现代政府治理的主要内容,共提出31项176条具体举措,设置专栏19个。
第四部分为组织保障。主要围绕加强组织保障、压实工作责任和强化监督考核提出相关要求和举措,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提出了抓好《规划》落实的解决方案。
省政府副秘书长向弟海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规划》实施,建立实施和评估制度,适时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开展专项督察和专题评估,并根据督察评估情况和形势任务变化及时调整《规划》目标任务,确保各项任务真正落地落实,确保如期实现《规划》目标。”
《规划》形成有山西特色和山西经验的举措成果
作为全国首个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规划,《规划》不仅明确了我省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而且分阶段提出了到2025年的奋斗目标,也明确了“五个政府”建设的具体目标,还展望了2035年的远景目标,以增强规划的目标统领性、指导性。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编制《规划》。省司法厅新闻发言人、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李云涛在总结编制《规划》的具体做法时,总结了三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汇聚各界智慧;三是对接重大发展战略。
通过这三种做法确保《规划》形成可量化、可操作、有山西特色和山西经验的举措成果;充分听取专家和实务部门意见建议,形成多方合力,确保《规划》能够在未来五年内为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规范引领作用;做好与国家战略和其他专项规划全面对接,积极与全国人大、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和中国社科院对接,争取支持和指导。同时注重和我省“十四五”规划其他专项规划做好衔接,突出亮点特色,提高专项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规划》采取有效举措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当前,我省正处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规划》立足山西,从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数字政府“五个政府”建设切入,采取有效举措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之所以会从这五个方面切入,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李君认为:一是“五个政府”建设涉及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政府职能,有利于在规范政府权力运行的同时,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充分发挥政府作用。二是“五个政府”建设深刻体现了法治、廉政、服务、效能、信息化等现代政府的重要原则和价值,覆盖面广,统筹性强。三是“五个政府”建设是全面系统总结我省近年来政府治理经验的拓展创新,也是创新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尝试,可以为省级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山西方案,应当在《规划》中予以体现。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省司法厅法治调研处处长白杰飞说,“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各级政府承担着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重要职责,是制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的重要主体,是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感受公平正义最直接的国家机关。人民群众对法治国家的认识和评价,很多来自对各级政府部门的认识和评价。因此,《规划》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法治规范政府行政决策程序,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基于此,《规划》将建设法治政府放在首位和突出位置。”
本报记者 王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