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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印发通知 确定2022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 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548元,上限为17742元

发布时间:2022-06-28 09:04 浏览量:1

本报太原6月27日讯(记者 王龙飞)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省医疗保障局印发通知,公布了2022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按照省统计局提供的相关数据计算,2021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为70968元,月平均工资为5914元。以此为依据,确定2022年全省参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3548元,上限为17742元。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即月缴费基数在3548元至17742元之间,由缴费人员根据收入状况自主选择申报。

责编: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