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吕梁市石楼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公安机关侦办的非法传销案件,适时引导侦查,确保介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形成严密高效的办案合力。
此案系山西省吕梁市石楼县公安局侦办的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张某某等四人为组织头目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该院检察人员通过了解案件侦办过程,查阅案卷资料,重点对涉案背景、运营模式、组织框架、人员层级、资金流转、返利情况等案件基本情况及侦查取证工作进行了了解。与公安机关一起对案件主要犯罪事实及罪名的认定、案件的社会影响进行交流和商讨。并对案件的侦查方向及收集完善案件的证据材料提出了具体意见,引导公安机关重点收集入门费、社层级、拉人头等传销基本特征的证据及企业投资投入、人员组成、资金来源去向等方面的证据。
据悉,该案是目前山西省吕梁市石楼县涉案金额最大、涉案人数最多的非法传销案,该院将与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实现全链条精准打击犯罪,最大限度地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执法效果,确保案件顺利侦捕诉,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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