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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定制造业振兴升级 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发布时间:2025-05-20 10:10 浏览量:1

  近日,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13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积极有序承接制造业转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通过对全省产业进行集中布局,推动各市错位发展、防止内卷式招商引资,为未来一段时间全省积极有序承接制造业转移提供政策指引。

  《实施意见》提出,要锚定制造业振兴升级主攻方向,加快产业承接平台建设,提升产业承接能力,发挥比较优势,积极承接制造业转移,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着力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构建体现山西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因地制宜承接重点产业转移


《实施意见》明确,要充分发挥我省能源绿电、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区位、用工、市场发展潜力等优势,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换,支持煤层气开发和转化,围绕打造全国重要的能源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对接重点区域和头部企业,精确测算,精准对接,因地制宜承接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能源材料产业:积极招引优质载能深加工产业,以现代煤化工为重点,推动能源产业和制造业融合协调发展。支持发展精细化工及高端日用化工产品。推动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工业固废高值化应用,发展绿色建材产业,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大力承接铝镁铜等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和特钢等产业,推动先进金属材料、碳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半导体材料、高性能纤维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前沿材料等新材料集群规模发展。

  装备制造业:以智能煤机、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装备、节能环保装备、通航装备、航天装备、重型机械、铸锻造、工业母机、机器人、增材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等为重点,积极承接关联产业和配套产业,提升整机产品和基础零部件的技术水平,促进先进装备产业发展壮大。

  电子信息产业:以半导体、信创、算力、光伏、新型储能、智能终端等领域为重点,积极承接发展电子信息及关联配套产业,孵化和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加快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消费品工业:聚焦家电、医药、食品、陶瓷、纺织、家具等重点领域,积极承接消费品产业,推动特色消费品工业集聚发展。围绕“南果、中粮、北肉、东药材、西干果”等特优农业,承接农产品深加工等产业,加快特优农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大力承接生物制造产业,延伸发展生物基聚酰胺、人源胶原蛋白、绿色原料药等上下游产业。


集中布局推进产业集聚发展


  《实施意见》指出,要结合我省制造业布局和各市、山西综改示范区的产业发展基础,集中布局、错位发展,引导转移企业向园区集聚发展,增强重点区域产业集聚能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做强各类产业承接平台。聚焦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推动开发区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承接特色产业转移。以晋创谷和绿电产业园区、消费品特色园区、国际合作产业园为重点,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型企业培育,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引导产业向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专业镇集聚,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

  推动中心城市和城市群高质量承接产业转移。中部城市群要主动承接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装备制造业,加快建设国家先进制造业重要承载地。积极推动软件及信息服务、研发设计、质量检验、科技成果转化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制造业协同转移,积极推广服务型制造新模式。引导各市差异化承接、特色化发展,避免内卷式招商引资。支持各县明确主导产业,实施差异化产业政策和精准化扶持政策,大力发展特色专业镇,培育一批工业强县。

  鼓励特殊类型地区承接发展特色产业。积极推进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鼓励革命老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在制造业薄弱地区,重点承接农副产品深加工和优势产业的上下游配套。鼓励老工业城市加快发展,推动制造业竞争优势重构,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大力发展工业旅游。


创新方式推动产业转移合作


  创新产业转移合作模式。创新区域间产业转移合作模式,创新跨区域制造业转移利益分享机制。开展“政府+链主+园区”招商,聚焦强链补链搭建产业转移合作平台,加强上下游产业园区合作共建,促进产业协同创新、有序转移、优化升级。探索科技成果跨区域转移合作模式。

  促进产业转移国际合作。加快申建自贸试验区,依托国际合作产业园、加工贸易产业园、保税区、无水港等,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发挥好国家级开发区开放平台作用,加快建设国际合作产业园,主动参与“一带一路”国家产业合作,积极承接日韩、东南亚地区产业转移。

  鼓励探索区域间产业合作的新路径、新方式,形成各区域产业发展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新局面。通过创新区域间产业转移合作、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对接合作、科技成果跨区域转移合作等3种模式,创新产业转移合作模式;通过落实现有政策和推进国家级开发区建设等方式促进产业转移的国际间合作。



本报记者王龙飞

责编: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