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4月17日讯(记者 王佳丽)4月14日,省应急管理厅出台指导意见,推进糠醛和溶解乙炔生产企业进行自动化改造。
我省糠醛和溶解乙炔生产企业涉及到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或压力容器设备,普遍生产规模小,工艺装备落后,重大事故隐患突出。糠醛生产涉及压力容器,采用的是人工装料、开盖和放料;溶解乙炔生产是以电石为原料生产乙炔,采用的是人工操作乙炔发生器。企业普遍未进行过技术升级改造,生产过程仍然是员工凭经验操作,一旦违规操作,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指导意见指出,通过自动化改造,危险生产区域现场操作人员全部撤离,实现远程操作控制。在主要设备加装温度、压力、流量、液位控制仪表,并将信号远传到控制室内的自动控制系统(PLC或DCS),实现指示、记录、控制、联锁。人员误操作或发生异常工况时,通过自动化控制系统进行联锁控制。同时,加装独立的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在易泄漏可燃气体的设备附近安装可燃气体探测和报警设施,并实现报警与机械通风系统联锁,大大降低安全风险,实现危险生产过程本质安全。
指导意见要求,企业应在停产期间进行改造,不得边生产边施工。
责编: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