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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药垃圾不再“野外漂流” 霍州市检察院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

发布时间:2022-09-28 15:26 浏览量:0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是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迫切需要,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协同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让农药垃圾不再‘野外漂流’。”在近日召开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上,听证员充分肯定了霍州市检察院针对此项工作作出的努力。
  为防治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保障公众健康,助力农业绿色发展。今年7月,霍州市检察院针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问题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霍州市十余个乡镇街道办存在农药包装废弃物随意丢弃在路边、河道、田坎等地,未进行回收处理的问题,部分乡镇虽有农药经营者设立回收桶,但并未实际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农药包装废弃物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会对土壤、水体产生较大污染,严重破坏城乡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9月9日,霍州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件公开听证会,针对霍州市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滞后、田间地头随处可见废弃农药包装严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问题进行公开听证,会议由第三检察部主任王慧慧主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参加听证。
  听证中,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基本案情,通过电子示证方式对相关证据进行展示和说明。听证员先后发表听证意见,经评议,一致同意通过行政公益诉讼向相关职能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或者磋商函,督促其依法履职,推动霍州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表示,将借鉴有经验地区的先进做法,加强农药安全监管,积极行动,协作配合,扎实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
  有效管控农药包装废弃物是防止土壤污染、保障农业生态安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关键一环,霍州市检察院将深入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持续关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深化诉源治理,真正实现田净、渠美、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