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详情

鼓动老人参与投资理财项目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太原警方破获

发布时间:2022-07-12 00:00 浏览量:0

  今年6月,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经过多方走访、调查取证,破获一起涉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抓获卢某(女)、林某、薛某3名犯罪嫌疑人。
  今年3月23日,杏花岭分局经侦大队接到群众报案称,他们与府西街某写字楼内一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了投资代养母猪、小猪的理财项目,现在公司搬离,人员失联。
  民警详细了解得知,2019年7月至2020年2月,该公司曾在龙潭公园、周边早市等地用散发传单、赠送鸡蛋和挂面等方式吸引附近群众,尤其是老年人,推销代养领养家畜的投资理财项目。他们向群众宣称,只要和公司签订合同,就可以代养领养家畜,家畜育成后所得收益由公司与投资人按比例分配,在6-8个月的合同期内,投资人每月可获得3.7%的高额返利。据报案人反映,刚开始几个月还能收到返利,但随后就断了,直到合同期满,公司承诺的返利、家畜代售均未履行,投资本金也未退还。今年2月,受害群众发现公司已搬离其原办公地址,负责人卢某不知所踪。
  由于该案受害群众多为老年人,且互相之间并不相识,导致寻找受害群众极为困难,分局党委决定由经侦大队联合坝陵桥派出所共同开展案件侦办工作。民警经多方查找,截至今年5月20日,找到受害群众共75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71人,调取合同、收据100余份。
  现已查明,2019年4、5月间,犯罪嫌疑人卢某、薛某、林某在应县租用一家养猪场,进行家畜养殖盈利,因资金缺口较大,他们决定成立公司以代养、领养、代售的名义吸收资金,并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特别是老年人大肆宣传他们的投资理财项目。随后,3人在太原市府西街某写字楼租用办公场所,并在此与投资人签订《预售代购代养合同》。在履行合同期间,由于资金后继乏力,他们仅向投资人兑现数月返利后便无力继续支付。截至目前,3人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约109万元,造成群众实际损失约89万元。
  目前,3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加大追赃挽损力度,现已追回赃款51万余元。(记者赵灵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