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5日,太原市万柏林区某装饰城内的家具店代表姚先生来到我局小井峪责任区刑警队报案称:其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销售产品资金20余万元。
接到报案后,小井峪责任区刑警队立即抽调精干警力开展侦查。通过缜密侦查和精准研判、多方走访固定证据,于9月12日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男,31岁,山西长治武乡县人)。
经查,自2022年7月底至今,任职于该家具店店长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沉迷于网络赌博,凭借自己身为家具店店长的特殊身份,利用职务便利将客户订制和购买家具交来的多笔钱款未上交至公司账户,而是私自收取用于自己网络赌博,至案发时已侵占公司财产20余万元。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刘某对自己职务侵占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查以及挽损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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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