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是我省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出路。民营企业骨子里活跃着创新基因,在摆脱“煤炭思维”惯性的同时,聚力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焕发出民营经济新的生机和活力。近些年,山西省委、省政府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搭建起了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四梁八柱”。全省检察机关更是围绕服务经济稳定发展的大局,认真履职,主动作为,积极担负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治责任。6月29日,省检察院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情况。
提高政治站位,践行服务大局使命
全省检察机关在全面实施《全省检察机关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全面落实“晋检十六项举措”的基础上,多次与企业家、商会代表座谈,问需问计,从司法理念、政策把握、打击重点、监督举措、办案方式等方面采取实实在在的举措,建立了与全省工商联组织的常态化联系协作机制、法律服务保障机制、快速处置反馈机制、风险预警防范机制等21项机制,基本形成了以司法办案为基础、产权保护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的服务民营经济保障制度体系。
同时,山西检察坚持“专业队伍、专业素质、专业平台”三位一体整体推进。制发了《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案件专家咨询论证工作办法》,聘任了20位专家成立专家委员会,提供“外脑”支持,同时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建立三级院专业化办案组织,精准高效办理涉及侵犯民营企业权益案件。推进大数据信息化平台建设与检察办案融合,制定了《关于在专项检察工作中建立任务清单和台账管理机制的通知》,明确涉民企案件填录要求,增设涉民企案件数据类别,更加准确把握全省涉民营企业各类案件的态势、特点,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精准办理涉民企案件,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从2018年起,全国政法机关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推进依法惩治有组织犯罪常态化。全省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严厉打击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绑架等危害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的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通过敲诈勒索、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及“软暴力”等方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2018年以来,起诉黑恶势力犯罪1886件12035人,其中涉及强揽工程175件1741人、欺行霸市176件1521人、非法高利放贷259件2264人。近年来,各类经济犯罪案件频发多发,全省检察机关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新需求,全力打击各类经济犯罪,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7476件12967人,其中破坏金融秩序类犯罪1633件3243人、金融诈骗类犯罪733件933人、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2551件4661人。
山西检察积极推进涉民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监督工作,依法保障涉民企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从2019年开始,依法开展了涉民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监督,坚持“每案必审”要求,对730名涉民企在押人员逐案初审,对其中348名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开展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并对其中17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为了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省市两级检察院全部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抽调刑事、民事、行政办案骨干,打造知识产权办案专业化团队,联合省高院、省知识产权局、综改示范区成立“山西知识产权保护基地”。2018年以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27件813人,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1321件1856人,有力地打击了侵权假冒犯罪。
提高政法公共服务水平,有效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山西检察积极落实最高检决策部署,印发《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企业合规工作的指导意见》,成立企业合规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与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检察建议、依法清理“挂案”、依法适用不起诉结合起来,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做好企业合规“后半篇文章”。
全省检察机关先后将清理涉民企“挂案”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七查”、整治顽瘴痼疾、法律监督专项工作的重要内容。省市两级检察机关先后与同级公安机关联合下发开展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相关文件。2018年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共排查出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163件,已清理154件,清理率为94.48%。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联合印发《预防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工作办法》,强化会商会谈、业务交流及信息沟通,通过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挂案”清理成果。近期,又与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涉民营企业经济犯罪“积案”专项清理工作意见》,对涉民营企业经济犯罪积案进行彻底摸排清理。
同时,山西检察树牢谦抑、审慎理念,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涉民企刑事案件工作的意见》,从制度上保障避免“办一个案子、垮一个企业”。对涉民企案件逐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实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请示制度,不断增强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精准性、实效性。仅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备案涉民企刑事案件548件次,对37名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家及从业人员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对其中11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该意见被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汇编》收录。
为了更好地了解企业所需、做好服务工作,山西检察印发《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联企服务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实行院领导“一对一”对接服务企业机制。同时,全面落实《全省检察机关派驻工商业联合会检察联络室工作办法》,各级检察机关与工商联组织沟通协调,推动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目前,全省共成立了102家派驻工商联检察联络室,2021年接收全省各级工商联组织转交涉民企案件线索12条,均得到妥善处置。实行上门“法治体检”,持续开展“企业合规与刑事风险防范”等法律宣讲活动,通过入企活动提升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的法律知识,强化其依法经营和自我保护意识,努力当好服务民营经济的“老娘舅”。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苑涛表示:“山西检察将在省委、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砥砺前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联企服务活动,不断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力度,为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助力山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