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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套现”“薅羊毛”立即停止吧

发布时间:2022-06-14 00:00 浏览量:2

  近日,太原出现消费券“倒卖”“套现”“薅羊毛”等违规使用政府消费券行为。记者6月12日获悉,太原市公安局将对主观恶性较大,投机牟利,大量恶意套现等行为从严打击。
  据了解,为稳增长、促发展,太原市出台刺激消费的政策,发放政府数字消费券。那么,违规使用政府消费券,涉嫌违法犯罪的适用哪些法律?太原公安机关指出,具有下列情形的,可能构成诈骗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通过虚假交易实施消费券套现,非法获利数额五千元以上的;使用电子产品、软件哄抢消费券,倒卖商品,非法获利五千元以上的;商家合谋实施,且达到立案标准的,以共犯论。上述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处罚。
  此外,利用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发布、传播套现消费券等违法犯罪信息,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对于少量倒买、倒卖消费券的,可能涉嫌倒卖有价票证,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