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落实《“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部署,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农办规〔2022〕6号)要求,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八部门启动了第三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申报创建和遴选工作。经创建主体申请、省级部门择优遴选、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第三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拟创建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3日至6月25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实事求是反映,并提供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 010-5919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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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三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拟创建名单
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