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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山西省技术专家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2 00:00 浏览量:1

各有关单位、有关专家:

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要求,为加强技术保障,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有序开展,山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拟筹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山西省技术专家组”,现征集技术专家组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组职责

1.参与山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相关技术方案和规程的制定。

2.负责对土壤普查野外工作中剖面挖掘与描述,土壤性状、立地条件、利用情况调查指导,表层样、剖面样等土壤样品采集指导,土壤图野外勾绘、土壤制图等各环节操作过程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审核把关。

3.负责对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工作中实验室初筛与管理,样品制备、保存、流转与检测,以及全程质量控制等各环节操作过程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审核把关。

4.负责对土壤普查样品库建设各环节操作过程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审核把关。

5.负责对土壤普查数据库构建、数据分析、土壤质量状况分析、成果汇交汇总等各环节操作过程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审核把关。

6.参加山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的调研、督查、效果评价等工作。

7.承担山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征集范围和领域

山西省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级农业农村局及所属单位,从事外业调查采样与土壤分类、内业化验与质量控制、数据建库与土壤制图、数据分析与成果汇总等方面专家。

三、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责任心强,廉洁自律,无不良个人记录。

2.具有丰富的土壤普查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如土壤资源、土壤地理、土壤发生、土壤分类、土壤遥感、土壤分析测试、土壤信息技术、土壤质量、土壤健康、土壤环境、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资源利用等),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领域有突出专业特长的人员可适当放宽专业技术职称条件。具有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工作经历者优先。

3.熟悉和热心土壤普查事业,能够积极参加技术专家组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4.身体健康,自愿参加,能履行山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的相关活动,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8岁。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候选人采取发函邀请或单位推荐的方式产生。

2.候选人填写《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山西省技术专家征集表》(见附件),单位推荐产生的须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推荐单位对征集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候选人需提供如下资料:①加盖公章后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山西省技术专家征集表》扫描件;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③职称证书复印件。

4.征集时间:截止2022年6月10日

5.山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对小组成员候选人进行审核,确定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山西省技术专家组成员名单,名单在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公开

五、联系方式

人:王海景

联系电话:0351-8302062  13111071901

  箱:sxtrpc@163.com

附件: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山西省技术专家征集表

山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