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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台激励文旅康养市场发展措施

发布时间:2022-06-17 00:00 浏览量:0

近日,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民政厅联合出台《激励文旅康养市场主体倍增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制定5大类12项激励措施,多措并举支持文旅康养市场主体补短板、强弱项、促发展。


  在支持文旅康养园(区、基地)建设方面,《措施》提出对“十四五”时期省级布局建设完成的50个文旅康养示范区,视资金投入规模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评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文化出口基地、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等的示范园区(基地)给予50万元至200万元奖励。


  在支持重大文旅康养项目贷款贴息方面,《措施》提出,聚焦省委、省政府重点工程和“9+13”梯次打造计划的重大文旅康养项目,对项目建设的市场主体在项目建设期内取得的一年期及以上贷款,按项目贷款合同确定的贷款额和申报年度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予以贴息支持。同一企业年度贴息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同一项目最高可支持2年。


  在支持文旅康养企业对标一流方面,《措施》提出,通过项目补助、贴息等方式加大对省属骨干文化企业扶持力度。加大奖励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省级文旅康养“链主”企业,对其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进档奖励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