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9-05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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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守护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就高新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辖区内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经行业主管部门综合评价,并报所在乡镇(中心)、村(社区)备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行一次全面消杀后有序恢复营业。 1.各类超市、农贸市场、宾馆旅店、饭店、图书馆等公共服务场所限流开放。影院、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美容美发店、KTV、酒吧、剧本杀、网吧、台球厅等各类文体、娱乐活动场所有序恢复营业,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不认真履行防控主体责任的一律关停。2.各类诊所、药店恢复销售“一退两抗”、感冒、咳嗽药品。按规定做好实名登记,并向区市场监管局备案。 3.辖区内客运交通行业恢复运营,按要求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4.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谁举办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原则上不举办50人以上的会议、演出、庙会、集市、展销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防控办报批。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5.养老院等福利机构继续封闭管理,按要求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三、全面加强重点场所防控。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内部管控、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和个人防护等防控要求。严格执行“测温”“戴口罩”“扫场所码+5日内核酸检测”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安排专人严格测温、查码,佩戴口罩,持“绿码”通行。发现健康码异常及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应立即向属地村(社区)报告,对核酸检测超期人员应提醒尽快开展核酸检测。凡落实责任不到位、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纪查处。 四、所有来(返)高新区人员要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并严格执行相应防控政策。对瞒报、虚报、谎报行程信息或不主动报备、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五、常态化防控不等于解防!全体居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参加常态化核酸筛查,不聚集、不扎堆,落实戴口罩、勤洗手、消毒通风等常态化防疫措施,进入公共场所主动配合测温、扫码。同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咽痛、干咳、发热、乏力等不适症状,要主动报备,到发热门诊就诊。